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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州市某五金店专利标识不规范案

2023-04-26 信息来源: 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2022年3月10日,连州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连州市某五金店实施现场检查,发现该店摆放待售的“易化通管道疏通粉”专利标识标注不规范,没有采用中文标明“中国外观专利”的专利权类别。连州市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专利标识标注不规范的违法行为。

    【以案说法】《专利标识标注办法》第五条规定,标注专利标识的,应当采用中文标明专利权的类别,例如中国发明专利、中国实用新型专利、中国外观设计专利;同时应当标注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专利权的专利号。本案中,当事人销售的商品仅标注专利号,未采用中文标明专利权的类别。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八十三条的规定,专利权人依照专利法规定,在其专利产品或者该产品的包装上标明专利标识的,应当按照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规定的方式予以标明。专利标识不符合前款规定的,由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责令改正。

 

信息转载自: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官网
信息转载时间: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