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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山县市场监管局查处阳山县城南某装饰材料店销售假冒专利的产品案

2024-04-28 信息来源: 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2023年12月25日,阳山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阳山县城南某装饰材料店销售假冒专利的产品的行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6180元的行政处罚。

    2023年10月9日,阳山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阳山县城南某装饰材料店进行执法检查,发现当事人经营的“涂可诺耐洗擦墙面漆”“涂可诺焕丽墙面漆”“涂可诺焕丽超白墙面漆”和“涂可诺雅丽净哑光墙面漆”等墙面漆产品包装上标注着专利标识,专利号为ZL2012 20184116.1。经查,上述专利权已于2022年5月19日被公告终止。当事人在2023年2月20日至2023年8月10日期间,购销上述专利权终止后仍继续在包装上标注专利标识的产品,货值金额29440元,获取违法所得6180元。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八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构成销售假冒专利产品的行为。阳山县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八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依法作出处罚。


 

信息转载自: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官网
信息转载时间:202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