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22日,英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英德市某商行进行检查,当事人购进印有“英德红茶”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茶叶盒,用于包装顾客购买的散装茶叶。经查明,当事人未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核准使用英德红茶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不属于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合法使用人。当事人擅自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行为违反了《广东省地理标志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依据《广东省地理标志条例》第二十六条,对当事人作出没收涉案的茶叶盒和处以罚款人民币贰拾伍元的行政处罚。
信息转载自: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信息转载时间: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