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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州市市场监管局查处连州市某烟酒商行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以及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案

2024-04-28 信息来源: 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2024年1月26日,连州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连州市某烟酒商行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以及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行为,作出没收侵权洋酒21瓶、罚款80000元的行政处罚。

    2023年11月8日,连州市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依法对连州市某烟酒商行进行执法检查,在该商行经营场所发现轩尼诗VSOP干邑白兰地、轩尼诗XO干邑白兰地、马爹利名士干邑白兰地、马爹利蓝带干邑白兰地、马爹利XO干邑白兰地等8个品种的酒类商品共21瓶。经查,当事人购进上述酒类时未核实供货商的合法资质和合格证明文件,且上述酒类经商标权利人鉴别,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构成了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以及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违法行为。连州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法作出处罚。


 

信息转载自: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官网

信息转载时间:202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