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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专利产品备案工作的通知

2022-12-16 信息来源: 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清远高新区科技信息局、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 年)》和《“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关于培育专利密集型产业、探索开展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的工作部署,推动专利在产品端、产业端转化见效,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专利产品备案工作的通知。为做好我市专利产品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利产品备案工作介绍    

    专利产品备案是一项促进专利密集型产业发展的基础性工作。采取专利产品备案和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两步走”的方式,备案认定一批知识产权竞争力较强的专利密集型产品,是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全面准确掌握专利运用和产业发展情况、精准发力促进企业产品竞争力提升、有效实施专利密集型产业培育政策、科学引导企业推进高价值专利转化的重要抓手。    

    按照“统一平台、统一标准、统一认定”的原则,由国家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试点平台(以下简称试点平台,网址:www.zlcp.org.cn)统一提供专利产品备案的公益性服务。后续国家知识产权局将根据产品备案和数据积累情况,按照《企业专利密集型产品评价方法》团体标准(T/PPA C 402-2022),由试点平台分领域确定统一的专利密集型产品评价指标基准值,适时认定一批专利密集型产品。    

    二、备案条件

    (一)备案主体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校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和社会组织;

    2.备案主体应当是制造、销售专利产品的专利权人或被许可人。

    (二) 备案产品条件

    1.备案产品至少涉及一项有效专利,且该一项或多项专利不存在权属纠纷;

    2.已取得较好的市场经济效益。

    三、工作安排    

    1. 请我市符合备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并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专利产品备案工作的通知》(见附件1)要求,通过国家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试点平台开展专利产品备案工作。请我市已被认定为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获得中国专利奖或广东专利奖的企业、近三年承担过高价值专利培育布局中心建设项目或获得过专利转化计划后补助的企业、接受过清远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维权援助服务的企业,于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专利产品备案并填写《清远市专利产品备案信息表》(见附件2),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市局知识产权促进科邮箱qysjzck@163.com 。  

    2. 请清远高新区科技信息局、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动员辖区内企事业单位进行专利产品备案工作,跟进掌握工作进展情况,收集反馈和协助解决备案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附件:1.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专利产品备案工作的通知.

              2. 清远市专利产品备案信息表.

 

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14日

(联系人:知识产权促进科 黄芷雅,联系电话:3369659)


 

信息转载自: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信息转载时间:2022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