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阳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阳山县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调委会”)成功调解了一起阳山县某农资销售店与北京市某农资有限公司之间的知识产权侵权纠纷,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并签订《调解协议书》,调解工作圆满完成。这是调委会自去年成立以来首例知识产权纠纷调解成功案件。
2024年5月23日,阳山县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中心收到北京市某农资有限公司的请求,表示阳山县某农资销售店在未经该公司的授权许可,在其经营店铺使用该公司注册商标,侵犯了该公司的注册商标专用权,损害了该公司的合法权益,请求对被诉方的牌匾内容进行变更,停止侵权行为。接到请求书后,该局迅速组织执法人员对涉嫌侵权人进行现场核查,在查明案件基本情况后,结合当事人诉求,指引其前往阳山县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该局派出工作人员参与调解工作。在调解过程中,调解员认真核查申请人相关注册商标的合法性,并对被诉人耐心讲解商标权相关法律知识,促使双方成功达成协议,有效化解纠纷。
该案件的成功调解,充分体现了调委会在化解知识产权领域矛盾纠纷中的优势特色,减轻了当事人维权成本,提高了维权效率,拓宽了知识产权纠纷非诉解决途径,实现知识产权纠纷快速办理、执行到位。下一步,阳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继续指导调委会发挥职能作用,为知识产权纠纷提供快速、灵活的解决渠道,提升社会公众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将矛盾纠纷快速、高效地化解在萌芽状态,进一步推动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全力构建良好的营商环境,为阳山高质量发展“添砖加瓦”。
信息转载自:阳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信息转载时间:2024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