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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 | 关于组织开展 2024 年清远市知识产权促进工作项目入库储备工作的通知

2023-11-22 信息来源: 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清远高新区科技信息局,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市知识产权决策部署,深入实施知识产权强国战略,加快推动我市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根据工作安排,现组织开展2024年清远市知识产权促进工作项目入库储备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项目名称
 
(一)高价值专利培育布局项目
(二)特色产业品牌培育提升项目
(三)清远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项目
(四)清远市专利技术实施计划项目
(五)新材料产业知识产权联盟与专利池构建项目
(六)知识产权金融创新工程项目
(七)推动专利转化对接项目
(八)重点产业专利导航工程项目
(九)重点企业专利导航项目
(十)清远市知识产权培训基地支持项目
(十一)优质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奖励项目
(十二)强化重点产业园区知识产权工作项目
 
二、申报要求
 
(一)牵头申报单位原则上应为广东省内依法登记注册并实际经营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行业组织等,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特殊备注的除外)。项目申报指南中另有要求的,须一并遵循。
 
(二)申报单位按照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填写规定格式的申报材料,申报的绩效指标要具体明确、量化、可考核,相关附件在申请时必须同时提交,未按规定提交的,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不进行专家评审。
 
(三)同一个单位申报承担的项目不得超过 2 项,不得以同一个项目内容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专项资金。
 
(四)申报单位对申报项目及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负责。对申报单位存在虚假申报、骗取专项资金的违法行为的,依照相应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追回财政资金,5 年内停止其申报专项资金资格,并向社会公开其不守信用信息。
 
三、项目扶持安排
 
    本次组织申报的项目为 2024 年省级下放知识产权专项资金及 2024 年市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的促进类入库储备项目,经专家评审后择优列入 2024 年清远市知识产权促进工作项目储备名单,我局将根据省、市最终下达资金预算等实际情况综合确定具体项目是否立项及单项扶持金额。
 
四、申报程序及时间
 
(一)网上填报。请各申报单位于 12 月 5 日前登录清远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网址:ipggfw.gdqy.gov.cn/),点击“项目申报平台”进行申报,逾期申报不予受理。
 
(二)网上审核。县级知识产权主管部门于 12 月 8 日前完成对辖区申报项目的初审,符合条件的提交我局复核、评审。市直或市外单位由我局直接组织审核、评审。
 
(三)纸质材料递交。通过复核、专家评审的,我局将通知相关单位提交纸质材料。

 
附件:附件1:2024年度清远市知识产权促进工作入库储备项目申报指南.tar(1).gz
 
      附件2:知识产权主管部门联系方式.doc


 
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2023 年 11 月 20 日







信息转载自: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信息转载时间:2023年11月22日